近日,益阳南县南洲聚鑫茶餐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被南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责令改正并立案处罚。
此前,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茶餐厅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大队依法下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案件裁量标准》规定,经大队调查取证、集体讨论和处罚告知等一系列程序后,决定给予该单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目前,该茶餐厅存在的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负责人表示将认真吸取教训,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把火灾扼杀在萌芽状态,提升该单位抵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通讯员 蔡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