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10月26日讯 为了严格规范公安民警履职用权行为,引导全省公安机关、全体公安民警辅警忠实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宗旨和使命,近日,省公安厅正式出台《湖南省公安机关禁止民警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谋取利益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一》”)《湖南省公安机关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二》”)。
《规定一》明确,坚决反对任何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坚决反对任何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的行为。还明确了违规插手经济纠纷,推销或指定安保、交通、金融产品等32项禁止行为。
《规定二》明确,公安机关要围绕助推“三高四新”战略实施、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增强群众安全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办实事,提出了年度办实事重点项目制度、办实事责任清单制度、开展办实事主题活动、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措施。
人民群众可通过12389举报电话,反映民警在“两个规定”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为薇 通讯员 颜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