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7日讯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规划从要素保障、耕地保护、空间格局、调查监测、产权制度改革、生态保护修复、矿业转型发展、地灾防治、测绘地理信息、治理能力等方面对全省“十四五”自然资源事业发展作出总体部署,提出到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21万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5520万亩。
保障重大项目和乡村振兴用地需求
规划要求全力服务保障全省先进制造业“八大工程”、科技创新“七大计划”、改革开放“五大行动”和“制造强省重点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合理用地需求,优先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民生实事和重大产业项目顺利落地。
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支持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需求,助力打造“接二连三”全产业链。省级每年安排至少10%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乡村产业等乡村建设用地。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用地指标。
推进以地控税、以税节地、“亩均效益”综合评价,落实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的控制要求。完善“承诺供地时间+逾期公告撤批”制度,坚决防止新增批而未供土地。
编制长株潭绿心
中央公园总体城市设计
规划明确提出,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特别是水稻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菜、蔬菜、棉花等农产品生产及饲草饲料生产。耕地在优先满足粮食和食用农产品生产基础上,适度用于非食用农产品生产并严格监管。
深入推进长株潭区域一体化建设,将长株潭都市圈打造成为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核心增长极。编制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总体城市设计,围绕“保值增值”,打造具有世界影响的城市群生态绿心、彰显湖湘特色的长株潭中央客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公园综合体。大力支持岳阳、衡阳两个省域副中心建设。推进区域中心城市及区域性城镇群建设,到2035年,培育超大城市1个、Ⅱ型大城市(人口在100万-300万)11个,中等城市(人口在50万-100万)、Ⅰ型小城市(人口在20万-50万)55个。
采矿权数量控制在3000宗以内
实施“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强长江岸线湖南段生态保护修复,推进长江大保护。开展洞庭湖区域洪水调蓄与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修复,加强洞庭湖和长江整体的水利联系,提升区域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开展武陵-雪峰山区、南岭山地带生物多样性与水源涵养生态保护修复和罗霄-幕阜山区生物多样性生态保护修复。
开展专项调查,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开采边坡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地形重塑、地质灾害治理、水资源修复、生态植被重建,恢复矿区生态环境。探索“矿山+生态园区”“矿山+科普+休闲”“矿山+特色文化小镇+美丽乡村”、矿山公园等修复模式,有效改善矿区周边群众生产生活生态环境。到2025年,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60%以上。
■记者 潘显璇
数说
湖南“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
生态保护
●到202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21万平方公里
●耕地保有量5520万亩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471万亩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不超过13559平方公里
●森林覆盖率不低于59%
采矿权数
●采矿权数控制在3000个以内,其中砂石土矿采矿权数量不超过1500宗
●历史遗留矿山土地复垦率达60%以上
新型城镇化建设
●到2035年,培育超大城市1个、Ⅱ型大城市(人口在100万-300万)11个,中等城市(人口在50万-100万)、Ⅰ型小城市(人口在20万-50万)55个
地质灾害防治
●完成89个县市区1∶10000地质灾害调查,建成农村房屋地质灾害隐患库和城镇开发边界内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库
●实施800处难以实施避险移民搬迁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实施1000户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实施200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危除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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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查清2013年以来全省农村乱占耕地建设的房屋,形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数据和摸排工作台账。对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要求,完成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依法分类处置。建立防止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长效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采取措施,疏堵结合,切实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