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联合新澧化工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决定任命陈瑛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新澧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聘任刘涛为湖南新澧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付友强湖南新澧化工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职务;湖南新澧化工有限公司原有的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同时作废。自2021年8月31日起,付友强以公司名义实施的任何行为均是其个人行为,与本公司和湖南新澧化工有限公司无关。
四川联合新澧化工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