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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9月0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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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申请医保定点药店必须配备执业药师

  本报8月31日讯 记者今日从省医保局获悉,为加强和规范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更好地保障百姓权益,9月1日起将试行新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申请医保定点药店,必须配备至少一名执业药师。

  申请医保定点,对于药店而言,意义重大,新政策施行后,门店配备执业药师成为必选项。

  《湖南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申请医疗保障定点明确了基本条件,其中包括在注册地址正式经营至少3个月;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或具有药学、临床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药师,且注册地在该零售药店所在地,药师须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至少有2名熟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的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医保费用,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合同期内等。

  新出台的《湖南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了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其中包括正式运营至少3个月;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且第一注册地在该医疗机构的医师;主要负责人负责医保工作,配备专(兼)职医保管理人员。

  ■记者 李琪 通讯员 钱小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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