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七项重点任务。一是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不断扩大就业容量;二是强化创业带动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三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增强就业保障能力;四是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五是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六是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七是妥善应对潜在影响,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规划》提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动地方逐步探索制定城乡双向流动的户口迁移政策,确保外地和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一视同仁,推动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具有落户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便捷落户。完善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相关政策。调整城镇建设用地年度指标分配依据,建立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和提供保障性住房规模挂钩机制。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健全农户“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和配套政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规划》提出,将就业优先政策置于宏观政策层面并持续强化,同时提出了健全就业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实施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持保障计划、广泛开展新业态新商业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强化城镇青年就业帮扶等一系列促进高质量就业的新举措。
具体来看,到2025年,要实现以下目标: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城镇新增就业5500万人以上;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覆盖城乡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全国高技能人才总量稳步扩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3年,新增劳动力受过高等教育比例达到55%;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更多人可以通过创业实现人生价值;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失业人员保障范围有效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综合新华社、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