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盛荣华表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我国深入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国新办24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由国家网信办、工信部、公安部、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有关情况。
据盛荣华介绍,当前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的网络安全形势严峻复杂,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持续性威胁、网络勒索、数据窃取等事件频发,危害经济社会稳定运行。
“条例特别强调运营者的主体责任,这是基础、是关键。”盛荣华说,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要履行好主体责任,坚持“谁运营、谁负责”原则。
“工信部将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数据安全保护、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技术能力建设,严格规范对基础电信网络的漏洞探测、渗透性测试活动。”工信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局长隋静表示,工信部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压实电信行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的主体责任。
“企业上市必须符合两条标准:一是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二是必须确保国家网络安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盛荣华说。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