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饲养人对受伤老太应负责任
本报7月15日讯 近日,一段老人在路边被未拴绳宠物狗绊倒在地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了热议。网友纷纷感叹,此类事故频发,为何仍有养狗人不引起重视?长沙新养犬管理条例实施两年多,效果究竟如何?伤人宠物狗主人又需要承担何种责任?(扫报眉二维码看视频)
7月15日,三湘都市报记者就此展开了采访。
【现场】
老太遭大型犬冲撞倒地
7月14日开始,一段老人被未拴绳宠物狗绊倒在地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不文明养犬行为再次引发网友热议。
视频中,两名老人原本正在路边散步,正当两人停下脚步看手机时,身后突然冲出两条未拴绳的大型犬,其中靠近马路中间的老太被撞倒在地。由于受力过猛,老人后脑勺着地,重重躺倒。倒地后左手一直捂着头,身体没有再动弹。在老人倒地后,疑似犬主的黑衣年轻人才骑着电动车从道路前方出现。据相关媒体报道称,事发长沙,老人今年68岁,目前已被送往医院,或将接受开颅手术。事件也正在调查处理中。
这段视频在各大视频平台转发,不少网友都发声指责犬主遛狗不牵绳的行为,其中不乏同为宠主的养犬市民。
网友“-Diuby”说,“能不能做到保持自己爱好的同时,别给他人造成困扰甚至是危险!”
网友“暖暖”说,“狗不懂事,主人也不懂事吗?遛狗牵绳,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不配养狗。”
网友“琴”说,“这太恐怖了。管不好自家的狗,就不要拉出来遛。我自己也养狗,最恨不牵狗绳的。”
网友“yy1102”说,“这样不负责任的宠主,应该取消养狗的资格。老人年纪本来就大,这一撞估计伤得不轻。”
……
【律师】
饲养人对受伤老太应负责任
那么宠物狗的主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他是否需要为其行为“买单”呢?
记者咨询了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李健表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结合已知视频显示,并未发现受伤老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可以认定应当由狗的饲养人和管理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记者 田甜 视频 实习生 任非菲
提醒
养犬人对宠物监管需加强
早在2019年5月1日《长沙市养犬管理条例》就已正式实施。实施2年以来,长沙公安机关依法办理违法养犬行政案件570起;及时处置各类涉犬警情8000余起,责令限期改正违法养犬行为5000余起。相关负责人提醒,虽然长沙不文明养犬情况有所改善,但相关问题仍需重视,养犬人对于宠物的监管仍需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