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政府对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整改。
苏仙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苏仙南路工行路的苏仙区第八幼儿园存在幼儿宿舍设置在4楼,室内消火栓设置不符合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重大火灾隐患判断方法》规定,综合判定此单位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大队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给予苏仙区第八幼儿园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的处罚,并提请区政府对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行挂牌督办,同时责令单位限期整改到位。
下一步,大队将加大对该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力度,指派监督执法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指导,推进火灾隐患整改进度,确保该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在规定限期内整改销案。
■通讯员 龚施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