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8日讯 今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发言人记者会透露,5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将举行第24次会议,届时将审议3件再审法规草案和5件初审法规草案。记者注意到,在这次会上初审的法规草案中,就有首部关于我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这也意味着,湖南的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将有首部“基本法规”。
3件再审法规草案包括:《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草案)》、《湖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湖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初审法规草案有《湖南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湖南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草案)》《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湖南省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条例(草案)》、《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修正草案》等5件。
湖南是“伟人故里”、“将帅之乡”、“革命摇篮”,有众多的红色文化遗存,遗址遗迹多,分布空间广,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价值高。为了发挥红色资源培根铸魂作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年2月,省人大教科文卫委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谋划,加紧推动该项立法工作,将其增补为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并确定由省人大教科文卫委提出议案。
《湖南省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内容主要包括:红色资源的调查与认定、保护与管理、传承与利用等。此外,还对红色资源保护和利用的公益基金、人才保障、社会义务、表彰奖励、合作交流等作了相应规定。
■记者 丁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