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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4月14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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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交警回应高速“天量罚单”:
相关路段立即优化改进

  近日,广东“佛山一路口62万车主违章,总罚款超1.2亿元”一事被曝光,并引发舆论热议。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的最新情况通报称,网民反映驶经佛山市辖区广台高速公路43公里200米处被“电子警察”抓拍,认为该路段设计不合理、标志标线设置不完善。对此,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同高速公路业主单位开展核查,研究落实优化改进措施。

  通报称,广台高速43公里200米路段位于佛山市顺德区陈村镇前往江门市和佛山市高明区(云浮市新兴)方向的分岔口,单向年均车流量约为1900多万车次,该处标志标线、提示牌由道路业主单位按照《道路标志标线》国标设置,经过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该处“电子警察”抓拍设备于2020年3月18日启用,启用前已按规定备案并向社会公告。经核查,截至今年4月1日,累计抓拍交通违法行为184373宗。网民反映某商业APP显示“共有624149人在该处违章”与实际情况不符。交通违法罚款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当事人交纳后直接上缴国库。

  据统计,“电子警察”启用后,该路段交通事故总数由上一年的85宗下降至39宗,同比下降54.1%;事故受伤人数由13人减少至3人,同比下降76.9%,对预防、减少事故发挥了作用。

  通报同时称,在交警部门的协调下,业主单位即日起对该路段标志标线集中进行优化改进。一是在该处现有的实线右侧增划虚线,使右侧车辆可以变道往江门方向行驶。二是在该岔口远端处施划地面文字标识,在3公里处增设龙门架设置分道提示标志和地面文字标识。三是在临近岔口的2公里、1公里、500米处的地面增加施划文字标识以及分道提示标志,清晰指引车辆往相应方向行驶。四是在临近路口前1公里处解除货车靠右行驶管制措施,便于货车提前变道。

  通报称,为配合落实好上述优化改进措施,交警支队将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引导,严防交通事故发生。

  热议

  “好交警不能只罚别人的钱,自己感觉不到疼”

  通报解答了网民的疑惑,但关于交通标识、“电子警察”设置使用的讨论仍在持续。

  “电子执法”不是机械化执法,“天量”罚单应当成为提升治理效能的“帮手”。“电子警察”的出现,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为道路状况的规划和调整提供参考,用科学合理的手段让交通执法更加人性化,而不应只成为处罚的凭证。有网民呼吁,各地交通部门要充分利用“电子警察”提供的数据信息及时对道路状况进行调查调整,通过自我发现、自我审视、自我纠正,让交通规划更加科学合理。正如有网民所说,“好交警不能只罚别人的钱,自己感觉不到疼,要和司机朋友感同身受。”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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