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8日讯 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日前,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委员会联合向社会公布中央“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要求,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对违反“十个严禁”换届纪律行为一律“零容忍”、严肃查处。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和举报违反换届纪律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网络等渠道举报。为便于了解情况,请举报人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举报人将受到严格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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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端 记者 周帙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