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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3月1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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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278元吃顿饭,她喜中50万元大奖
2020年度“互联网+发票有奖”三次开奖结果揭晓 今年中奖机会更大,消费后别忘了开发票

  本报3月10日讯  “大家消费后一定要记得开发票,说不定会像我一样中大奖!”在得知自己中了50万元大奖后,长沙市民李女士兴奋不已。3月10日,2020年度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三次开奖活动在长沙举行,现场产生了10个奖项,单个奖金50万元(含税),李女士便是其中的一位幸运儿(扫报眉二维码看视频)。

  10位幸运市民

  均获50万奖金

  按照2020年度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的要求,三次开奖现场开奖按年度开展,2020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成功参与过二次开奖的消费者,即可自动参与。为了提高社会公众的参与感,3月10日的开奖现场,设置了纳税人及消费者代表的特色摇奖环节,邀请6位纳税人及消费者代表参与现场摇奖。

  在10个奖项全部产生后,当天上午,湖南省税务局工作人员致电了其中一位幸运儿——长沙的李女士,其中奖发票是由餐饮店开具的一张金额为278元的发票。“我正在培训,有点懵,但是很开心。”工作人员拨打了3次电话,李女士才接听,“我之前有了解发票中奖的活动,所以养成了消费后开发票的习惯,没想到自己这么幸运,以后还会继续参加这一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10位中奖的幸运市民,务必在2021年5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电子普通发票需提供中奖发票的发票联打印件)、与中奖者身份证姓名相同的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如三次中奖发票已于二次开奖时中奖,中奖发票的发票联原件已由税务机关留存,则由税务机关提供发票联复印件和相关情况说明),前往湖南省税务局征管部门兑奖。对提供身份信息、发票信息与开奖信息一致,且符合兑奖情形的中奖者,省税务局将在2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兑付奖金,并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今年“互联网+发票有奖”更易中奖

  2020年度湖南省“互联网+发票有奖”活动告一段落的同时,奖项数量更多、中奖机会更大的2021年度活动已经开始。

  根据规则,个人消费者取得一张金额在100元以上(含)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即可通过“湖南税务”“湖南财政”微信公众号、“湖南税务”支付宝生活号,录入发票信息参与三次开奖。

  具体奖项设置为:一次开奖每天一期,每期设7100个中奖名额,设100元、20元、5元三个等次奖项;二次开奖每季一期,每期设1000个中奖名额,单个奖金2000元;三次开奖年度开,共设10个中奖名额,单个奖金10万元。

  税务部门提醒,想要参与二次、三次开奖的市民,记得将发票上的购买方名称填开为自己的真实姓名,而不能是“个人”等。

  “希望广大消费者继续关注、踊跃参与发票有奖活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为维护国家税收利益贡献一份力量。”湖南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皮本固表示,省税务部门将持续完善活动方式、机制和规则,积极提升活动影响力,进一步发挥税收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的基础性、支撑性、保障性作用。    

  ■记者 潘显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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