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月20日讯 今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从2021年3月1日起,全省统一正式执行国家2020年版医保药品目录。
2020年12月,国家公布了医保《2020年药品目录》。新增了119种药品(独家96种,非独家23种),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谈判成功药品平均降价为50.64%,涉及31个临床组别,其中还新增了17种抗癌药,包括PD-1、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
《2020年药品目录》共收载西药和中成药共2800种,其中西药部分1264种,中成药部分1315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221种,中西药比例基本持平。
据了解,省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2020年药品目录》中增列设置了药品的自付比例。为保障药品支付待遇的稳定提高,其中甲类药品自付比例设置为0%,乙类药品中通用名和剂型与2019年版药品目录一致的,原则上维持原自付比例。新增及部分原有乙类药品通过专家评审,调整了自付比例。限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时,不区分甲、乙类,全额纳入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记者 田甜 通讯员 曹亮 黄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