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生效实施国内相关工作汇报,要求以深化改革开放促进产业升级;部署完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退出相关政策,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
推进RCEP落地实施
是扩大开放进而促进改革的重要举措
我国正加速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落地实施。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我国对协定涉及的701条约束性义务85%已做好履约准备,并对下一步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作出部署。推进RCEP落地实施,是扩大开放进而促进改革的重要举措。
根据会议内容,目前,有关部门加快协定生效国内相关对接准备工作。协定司法审查、货物贸易关税减让承诺表转换方案制定已完成,原产地累积规则实施技术准备取得实质进展,对协定涉及的701条约束性义务85%已做好履行准备。
根据会议精神,下一步,要针对原产地累积规则,抓紧推进国内相关管理制度改革,有针对性做好相关技术准备,确保协定生效即可落地实施;同时,要围绕扩大制造业、服务业开放,做好提升标准、完善规则等相关准备;此外,要加大协定实施培训力度,帮助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熟悉协定规则内容,增强转型升级紧迫感,提高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本领。
完善相关政策
提出三方面举措解决企业“退出难”
为提升市场主体活跃度,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退出相关政策,并提出三方面举措解决企业“退出难”。
会议指出,企业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加快完善应破产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退出配套政策,解决退出难问题,是优化要素配置和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三方面举措中,完善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放在首位。会议强调,要完善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使中小微企业在开办便利的同时退出也便捷,促进改善市场主体结构,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
专家表示,企业注销是企业退出市场的最后一个环节。企业进入市场从事一段时间的经营活动后,形成了大量法律关系,牵涉到诸多利益主体。企业注销之前,必须对所有的权利义务彻底了结,包括偿付债务、支付员工工资、缴清社保、清结税款等,要在合理保护各方利益的基础上追求更快的效率。
此外,会议提出要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及时将企业破产和退出相关信息列入可公开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完善信用机制建设,促进公平竞争。
为优化营商环境,会议还提出要保障破产程序依法规范推进,完善管理人制度,强化管理人依法履职责任,发挥债权人委员会、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协调协商作用,依法保护职工和债权人、投资者等权益,依法打击企业破产或退出中恶意逃废债行为。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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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EP的签署
意味着世界上
最大自贸区诞生
涵盖全球约三分之一人口的RCEP于2020年11月15日正式签署,意味着世界上最大自贸区诞生。据悉,目前各方推动RCEP生效的态度都很积极,协定在6个东盟国家和3个非东盟国家批准后,就可先行生效实施。商务部表示,RCEP有望在今年年底生效。
商务部副部长兼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王受文表示,RCEP生效实施后,将推动我国三分之一的贸易实现零关税,带动相应的服务和投资开放,促进贸易便利化和营商环境提升,并对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有重要意义。
商务部此前曾专门召开RCEP线上专题培训班,围绕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等内容进行系统讲解。王受文强调,RCEP是机遇,也有挑战。随着进口关税降低,进口商品价格优势显现,相关行业要有充分心理准备,勇于在竞争中发展壮大,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善于运用协定中反倾销、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手段,充分维护我国产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