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高质量发展
助力决战脱贫攻坚。起诉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和扶贫惠农资金、破坏基层选举等犯罪576人。依法为因案致贫的525名困难群众申请司法救助金。
护航民营企业发展。出台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20条意见”。起诉侵犯企业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356人。对涉经营类犯罪综合考量逮捕、起诉、羁押必要性,依法不批捕781人、不起诉2044人,建议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137人。与省公安厅联合清理长期未办结的涉民营企业“挂案”102件。
决胜扫黑除恶
推动案件清结、大案攻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共依法批捕涉黑涉恶犯罪9698人、起诉13096人,在全国率先实现案件全部清结。
推动“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发现并移送“保护伞”线索1074件,起诉“保护伞”183人,直接立案侦查“保护伞”41人。严格区分黑恶财产与合法财产,精准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754件,涉案金额87.2亿元。
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建立省、市检察院对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既坚决防纵防漏又避免人为拔高,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34件,改变侦查机关黑恶定性1168件,纠正漏捕105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962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1475人,不批捕876人,不起诉317人,提出抗诉145件。
坚持司法为民
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批捕各类刑事犯罪3.9万人、起诉7万人。
着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药劣药、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355人。
用心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事。紧盯讨薪难问题,支持农民工起诉849件,追回“血汗钱”4300余万元。紧盯“申诉难”问题,办结刑事申诉案件554件、国家赔偿案件45件。紧盯“群众信访回应难”问题,受理的2万余件群众信访案件均在 7日内告知谁在办、3个月内告知办理过程或结果。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记者 于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