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2020年12月31日讯 记者今日从省高院获悉,该院日前出台《关于为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提出4个方面34条举措,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
《意见》明确,全省法院要强化审判职能,为自贸区建设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保障和促进投资领域深化改革,依法保护各类投资者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市场环境。依法保障和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推动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新体制。依法保障和促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妥善化解各类跨境金融纠纷,规范金融秩序,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依法保障和优化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依法公正审理知识产权纠纷,提高侵权成本,保护创新成果。
《意见》要求,要完善体制机制,推进自贸区审判制度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建立专门审判机构,推进自贸区专门审判机构建设,统一涉自贸区案件的受案范围和审理程序。 ■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凌玉霞 通讯员 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