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KTV去消费娱乐,无论是从业者还是消费者,都是需要支付版权费。长沙一家量贩式KTV就因为没有向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支付版权费用,被起诉索赔近20万元。
12月18日,记者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过长沙市两级法院审理,认定该KTV存在版权侵权,判令该KTV向音集协赔偿6万余元。
【起诉】 未交版权费,KTV被索赔近20万元
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民政部注册登记的音像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索尼、滚石、中唱、华谊等公司均为其会员。音集协拥有会员音像节目在卡拉OK经营场所的放映权、复制权,也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018年11月,音集协在官网宣布,要求卡拉OK营业者下架6609首歌曲,其中就包括《弯弯的月亮》《泡沫》《十年》等热门歌曲,一时引发社会关注。音集协表示,这些歌曲的版权方并非音集协的会员单位,音集协没有得到歌曲授权,如果KTV坚持使用这些作品,很可能会面临版权方的侵权诉讼和索赔。
消息公布后,音集协发现长沙市芙蓉区星聚汇娱乐城未缴纳版权费,却在使用其会员单位的音乐电视作品,涉及《朋友》《爱相随》等155首歌曲。2019年6月14日,音集协通过律师事务所向星聚汇娱乐城邮寄律师函,通知星聚汇娱乐城停止侵权。
然而,星聚汇娱乐城依旧在侵权。无奈之下,音集协将星聚汇娱乐城起诉至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索赔经济损失183960元以及维权合理费用12131元。
【法院】 KTV侵犯作品放映权,判赔6万余元
一审法院认为,星聚汇娱乐城在其营业场所,未经著作权人或其他权利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放映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他人音乐电视作品,供不特定消费者点播播放,其行为已经构成对音集协管理的涉案作品放映权的侵犯。法院认定星聚汇娱乐城的侵权时间为2018年、2019年。
按照音集协在长沙地区的收费标准即每间包厢收费1500元,星聚汇娱乐城共有42个包厢,综合各方因素,一审法院酌定星聚汇娱乐城赔偿音集协的标准为1400元/年/包厢,故星聚汇娱乐城赔偿音集协为117600元。关于律师费、取证费等维权合理开支,法院酌定支持5000元。
星聚汇娱乐城对一审判决表示不服提起上诉,并提交了新证据。二审法院认为,星聚汇娱乐城的侵权时间应为2019年,赔偿费用为58800元。
经长沙市两级法院判决,星聚汇娱乐城向音集协赔偿58800元,并支付5000元的维权合理开支。
■记者 杨昱 实习生 熊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