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落下,以被告人王忠和为首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落下帷幕,同时也将盘踞于长沙市雨花区同升湖一带长达30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所犯下的罪行一一揭开。
12月18日,经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王忠和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在开福区人民法院宣判。被告王忠和等23人、三被告单位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王忠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伪证罪、串通投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三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至四百万元。
■记者 王智芳 杨昱 实习生 龚正伟
通讯员 周玮师 周洁 王青枚
举报
“黑物业”笼罩小区10余年
业主举报后涉黑团伙浮出水面
2012年,同升湖山庄业主召开了一场特殊的业主大会,在这次会议上,业主集体“炒”掉了同升湖物业管理公司,并请来了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这是长沙市第一起业主炒物业事件,业主控诉,2009年,物业公司负责人在该小区C区违建一栋别墅时,多数参与维权的业主遭到打击报复,轻则被人堵了几天门,重则被打伤入院。“通过所把持的物业公司控制小区的水电供应,业主们谁有反对意见,就要被他欺负。”
但炒掉同升湖物业公司远没有那么简单。因物业管理公司拒绝移交,新物业公司的工作只开展了3个月就被迫撤出,同升湖物业公司又回到了小区,与业主结下了“梁子”。
回到小区后,同升湖物业公司以剪断业主家中电线,在业主家门口喷字、挂横幅,谣传业主欠下巨额水电费等方式,对业委会主要成员进行了报复。业主无法忍受被“黑物业”笼罩10余年的痛苦,数名业主毅然站出来,实名举报了该物业公司负责人王忠和等人的恶行。
仅仅数日,物业公司涉案人员全部被抓捕到位。经公安机关秘密调查,一个盘踞同升湖近30年的“王氏家族”涉黑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取证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历时1年厘清证据
2019年5月7日,长沙开福区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会议,专项研究成立“4.03”涉黑专案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赞担任专案组组长,党组成员、扫黑办主任曾广军担任副组长。2天后,副组长曾广军带领4名骨干检察人员首次进驻望城办案点,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
令专案组检察官没有想到的是,提前介入工作持续了整整一年。227册案卷证据在办公桌上高高垒起,883张光盘不断被读取与更新,案件办理远比想象中艰难。
“不仅跨越年度久、人员流动性大、作案次数频繁,涉及建设工程、教育等多个领域,而且法律适用难,犯罪团伙所犯罪行涉及1979年到1997年期间的十个刑法修正案中的相关条款,还涉及众多司法解释的适用和认定。”杨赞检察长介绍,2019年底,开福区检察院调整、新增办案小组成员。原专案组成员于2020年2月长期进驻办案点,以重点案犯、行业、领域为突破口,深入捕捉“王氏”家族在30年里所留下的犯罪痕迹。
移送起诉前,检察院协助公安机关增加3个罪名、追加犯罪事实8起、增加案卷材料50余册、增加被告人人数9人,针对“4.03”涉黑专案开出长达22页的《提前介入侦查意见书》。《意见书》提出了80余条补充侦查意见,为公安机关集中优势力量精准打击涉黑犯罪提供了支持。
走访
案发地生活秩序恢复正常
“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
2020年7月31日,公安部挂牌督办,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湖南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的王忠和等2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案,由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准备庭审期间,227册案卷证据和883张光盘,仍是专案组检察官每天必看的“功课”。受害人所经历的种种,仍是专案组每一个检察官心里最大的牵挂。
以王忠和为首的“王氏家族”在同升湖一带称霸近30年,不仅在小区私搭乱建、大肆侵犯同升湖实验中学及教师的合法权益。还利用同升物业公司、同升混凝土公司、白术水厂等公司企业,垄断地区水、电、建筑材料,造成当地居民及学校用水、用电、用建筑材料困难的社会管理问题。
王忠和等人即将步入法庭,曾被他为祸一方的同升湖一带,是否恢复了正常生活秩序?
8月6日,“4.03”专案组检察官来到同升湖,对“王氏家族”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进行了调查走访。
被王忠和等人垄断的水厂如今已被政府相关部门接管,对同升湖一带用水安全、水质水量监督管理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受政府部门的委托和监管,新物业公司已接管小区物业工作,该公司正在对小区违规、违章及被损毁设施进行逐一修复;王忠和名下其他公司也由政府部门委托机构接管,避免了涉案资产损失;同升湖山庄、白竹水乡小区部分房屋及同升湖学校正在完善产权办理手续;针对违建、非法占用农用地等问题,政府成立了专门工作部门进行整改,并加强了日常巡查力度。
公诉
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扫黑除恶打出“铁拳”
2020年11月12日至13日、24日至27日,被告人王忠和等人涉黑一案,分两案在开福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开福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赞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指控王忠和等5名主犯,开福区人大代表、本案侦查人员到场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1990年以来,王忠和及其家族人员在当地蛮横无理,随意殴打他人,形成了讲狠讲霸道的恶名。20世纪90年代初,王忠和及其家族利用初步形成的社会影响力,先后承接了多个工程项目,完成了原始资本积累。1999年,王忠和先后成立长沙市同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升房产公司”)、长沙亚兴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兴置业公司”),在开发过程中,王忠和通过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别墅出售等方式进行敛财,并在同年建设学校,涉足教育领域。2000年8月,王忠和成立长沙同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升物业公司”),大量招聘保安和职员充当自己及家族的手下和打手,大肆敛财,逐渐坐大成势。
自此之后,王忠和进一步加强对同升物业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形成以王忠和为核心,以同升物业公司、亚兴置业公司、同升房产公司等家族企业为依托,以其部分家族成员和同升物业公司员工为主体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人数众多、结构紧密、层次分明,王忠和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发起者、创建者,负责决策、指挥该组织的活动及运转,为组织者、领导者。多年来,该组织为树立非法权威,维护非法利益,先后有组织地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诬陷、非法拘禁、故意伤害、强迫交易、非法占用农用地、妨害公务、非法侵入住宅等27起犯罪活动,实施了16起殴打他人、拦截、恐吓等违法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为期4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大量人证、物证、书证、鉴定意见、电子数据等证据,依法发表了公诉意见,提出了定罪量刑的建议。被告人王忠和等5人及其辩护人作了自我辩解和辩护。
经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忠和等23人、三被告单位涉黑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忠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伪证罪、串通投标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四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的财产刑;三被告单位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万元至四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