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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8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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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路虎”即行即改
本报曝光的无障碍设施均整改到位

    本报11月27日讯  本报连续报道了长沙多处盲道、无障碍公厕、人行通道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目前,整改情况如何?三湘都市报记者今日一一进行回访。

    【回访】

    多个“拦路虎”已被搬离

    在长沙车站北路省档案馆路段,刚改造完的人行道竟布满“陷阱”(详见本报11月18日A06版),高差最大的地方竟达8厘米,相关规定中明确要求高出车行道的地面不应大于1厘米。记者今日回访发现,竹园路口、同丰街口均已整改完成,芙蓉区城管执法局也已要求施工单位对排查出的其他细节进行整改。“工作确实有疏忽,以后一定注意。”一名工作人员说道。

    长沙市城南中路锦江之星酒店段,有一段50余米的盲道竟有树池、电动车、电力柜、井盖几处“拦路虎”(详见本报11月17日A05版)。记者今日在该路段看到,已经铺上了连贯的盲道。记者从长沙市雨花区市政维护中心获悉,如要移走电力柜花费较大,他们只好采取临时措施,将树木移走后把盲道补连贯。

    长沙万达广场前坪、长沙湘江风光带均有石墩“拦路”现象,石墩间距太窄,轮椅、婴儿车都只能抬着过(详见本报11月14日A08版)。记者回访两处发现,相关单位已经进行了整改。

    【声音】无障碍设施应邀请

    残疾人参与验收

    “感谢三湘都市报关注无障碍设施,为我们发声!”省人大代表、湖南乐创公益慈善发展中心主任李丽自幼患有小儿麻痹症,加上中年遭厄运,车祸让她的下半身完全瘫痪,从此与轮椅相伴。

    李丽告诉记者,长沙的新城区在无障碍设施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绝大多数时候,她可以独自一人驾驶轮椅出行,感受到了城市的温暖,但也有些问题有待完善。一些无障碍设施因为不注意一些细节,成了“人为障碍”,同时还缺少人文关怀,“20cm、10cm的落差,在正常人眼里不算什么,但对肢残人士来说有很大影响。”

    致力于推动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热心公益视障人士商磊则告诉记者,目前相关法律法规挺完善的,但基层主管单位未按规定去管理和处罚,再加上市民对无障碍设施的认同度低,同时,部分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未按照残疾人或特殊人群的习惯和需求进行设计,“没有我们的参与,请别做出与我们有关的决定。”

    李丽和商磊都建议,邀请残疾人参与检查验收无障碍设施应成为一条惯例,因为无障碍设施好不好用,有没有缺陷,残疾人最有发言权。

    ■记者 杨洁规 实习生 何日峰

    互动

    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社会成员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工程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哪些公共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有问题?哪些无障碍设施需要改进?本报继续向广大读者征集意见或建议,读者也可拨打电话0731-84326110,或在三湘都市报微信公众号留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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