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7日讯 “当时就想着尽快找到失主,把包还给他。别人的钱,一定要物归原主。”今日,回忆起昨日在共享单车上捡到10万元现金的情景,22岁的张永平这样说。没有丝毫犹豫,小伙直接把共享单车骑进了派出所,将钱款顺利交还到失主手中。
11月16日下午2点,张永平从餐馆下班后,匆忙骑了一辆共享单车往宿舍赶。骑到一半,他才注意到,车框里有一个黑色购物袋,“我当时以为是别人扔下的垃圾,没有在意。”
回到宿舍还车后,张永平发现购物袋比较沉。于是打开一看,里面有几叠百元大钞、身份证、银行卡,还有一把雨伞,“我当时慌了,很紧张,长这么大从没见过这么多钱。”
张永平意识到,丢了这么多钱,失主肯定很着急。于是,他边将情况告诉餐馆的厨师长,边骑着车往离家一公里远的芙蓉公安分局东屯渡派出所赶。
赶到派出所后,民警通过购物袋里的身份证,很快联系上了失主谢女士。
昨日下午,张永平见到了失主谢女士。派出所民警和张永平一起认真核实失主身份及购物袋里物品后,将包交给谢女士。
谢女士表示,当天她骑着共享单车准备将10万元现金存进银行,后来因为心急拿快递,不慎将装有10万元现金的黑色袋子遗落在单车车框里。正在她焦急的时候,接到了民警的电话,“多亏了拾金不昧的小张!”
22岁的张永平是云南曲靖人,因家境不好,16岁那年辍学后只身来到长沙闯荡,现在是人民东路水云间君庭中餐馆的一名厨师,每月工资5000元。“尽管自己赚钱也不多,我不能做昧良心的事。当时就想着尽快把钱还给失主。”张永平说。
■记者 杨洁规 实习生 何日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