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运公司违规搭建,消防依法查封
为高效打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加大火灾隐患查处力度,近日,株洲醴陵消防救援大队重拳出击,对醴陵捷运快运有限公司进行临时查封。
9月22日,大队消防监督员联合街道办事处在对醴陵捷运快运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中转站内的临时办公用房采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材料搭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此,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当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对该单位实施了临时查封,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收到临时查封决定书后,该单位负责人深刻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表示将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整改,彻底清除火灾隐患,确保场所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通讯员 陶广礼 周舟
娄星区:超市只有一个安全出口被查封
为做好“中秋国庆”期间辖区内各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防控工作,严格排查各类火灾隐患,近日,娄星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依法对娄星区学院路人文大厦某超市实施了临时查封。
娄星区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检查时发现,该超市负一层手动报警器与烟感探测器无法正常联动;负一层只有一个安全出口;负一层安全出口被占用并上锁,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情况,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大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向该超市下达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版)》第5.5.8条,决定对该超市予以临时查封。
“800多平方米的超市,位于负一层,只有一个安全出口,另一个安全出口占用上锁,形同虚设,如果发生了紧急情况,顾客和员工从哪里逃生,后果将不堪设想。”检查过程中,监督执法人员对超市负责人耐心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和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告知做出临时查封理由,超市负责人表示将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整改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通讯员 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