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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0月1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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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养成,也需要强有力的惩戒制度

    《长沙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10月1日起实施至今有一个多星期时间,长沙城管部门不间断对单位门店、居民小区等开展执法检查。截至10月8日,全市已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9份,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1起。(详见本报10月10日 A03版)

    眼下,各地的垃圾分类都逐渐由提倡进入了“强制”阶段,这意味着各地都开始动真格。然而有不少人却并不遵行这一制度,就在前不久,本报记者走访长沙市多个小区农贸市场及美食街时,就发现垃圾“一包扔”现象仍不鲜见,给环卫工作造成了极大的负担。

    在《管理条例》实施的一个多星期时间里,全市只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129份,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1起,不难看出执法部门的“强制”仍然带着明显的温柔色彩,但同时也证明,垃圾分类自提倡以来已过去了不短的一段时间,然而多数人却仍未能形成自觉,这就意味着,强制手段对于推进垃圾分类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生活垃圾分类,除了文明教育以外,强有力的惩戒制度同样必不可少。强制实施垃圾分类并对不按规定操作者予以处罚,一是为了提升环卫工作效率,减轻人员负担,拿长沙来说,目前,长沙日产生垃圾量已突破8000吨,如果居民们将垃圾“一包丢”,那么环卫工人进行垃圾二次分类的工作量就是巨大的;二是需要通过强制来让人们养成良好的分类习惯。单靠提倡而无惩罚,对不少人来说始终无法形成约束力,也会使得全社会的垃圾分类目标难以达成。在垃圾分类做得好的一些国家,例如日本、瑞典等,他们培养国民垃圾分类习惯用了“一代人的时间”,而他们在提倡之余,也都辅助了严格的管理办法和惩罚制度,才达到如今这样的良好效果。从整个社会和环境保护来说,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强制措施无疑是“使霹雳手段,显菩萨心肠”,若提倡无果,又不去强制,那么垃圾分类恐怕我们用“一代人的时间”都做不好。

    其实对于居民来说,垃圾分类完全是可以通过习得而掌握的生活常识,既然是常识,也就意味着并没有多大的难度,只是需要我们在平时花费一点时间来养成良好的习惯,说到底,只是关乎耐心和自觉。

    住建部去年6月便提出目标:2020年底,46个重点城市第二批试点,2025年前,地级城市基本建成垃圾处理系统。国家逐步推进垃圾分类,也是考虑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任务艰巨,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会一劳永逸。在生态文明教育与强制实施双管齐下的工作中,相信垃圾分类的现状会有所改观,居民也应尽力配合政府,认真做好生活中的垃圾分类工作,增强自觉意识,长期坚持、久久为功。

    ■本报评论员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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