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株洲醴陵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辖区金牛购物广场存在部分应急照明灯未保持完好有效、消防电话未保持完好有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防火卷帘不能正常运行的消防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场所负责人和小区物业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要求其限期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并依法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及《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大队对其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经依法调查取证,物业公司负责人确认该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之规定,消防大队依法对该物业管理方做出罚款壹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物业负责人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及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吸取教训,严格按照消防部门要求对隐患问题进行彻底整改,今后一定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确保不再发生类似的消防违法行为。
■通讯员 陶广礼 周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