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江西冰溪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为冰溪公司)因经营需要,于2019年9月12日变更名称为江西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为我公司),同时启用新的企业印章,新印章由我公司统一保管、使用,地址由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博士大道12号日景汇鑫城1号楼2单元1301变更为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镇博士大道7号15栋(原C1)201,法定代表人由毛陆游变更为肖群益。变更之日开始,原冰溪公司印章及分公司、项目部印章统一作废。从2019年9月12日开始,我公司未授权分公司、项目部刻制任何印章,湖南省境内工程项目由我公司直接参加验收、备案等手续,工程价款必须全部支付至我公司账户。如违反本声明的,我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江西明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