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3月12日讯 疫情期间,企业是否可以申请缓缴公积金?可申请缓缴的时限有多久?今日,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2月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集中对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
“可申请因疫情原因缓缴的时间是1月至6月,企业只可申请缓缴1次。”该负责人介绍,3月1日起,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可登录该中心网上业务大厅,选择“疫情原因缓缴申请”入口进入缓缴申请页面,按照提示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即可提交缓缴申请。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提醒市民,6月30日前,因疫情原因市民无法按时正常还款的,可延迟还款。不过应特别注意,延迟还款并非免除贷款本息的还款责任,借款人应当尽量按合同约定每月按时还款。 ■记者 卜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