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6日讯 今天,记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运输车超长违法运输行为治理的通知》,今后,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车辆运输车,将被吊销其车辆营运证。交通运输部还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失信当事人信息,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通知》要求,强化路面执法检查,重点加强对半挂车辆运输车在用于装卸的渡板上超长装载乘用车(行业俗称“6+2”“7+2”)违法运输行为的查处,禁止“6+2”“7+2”等违法装载的车辆运输车驶入高速公路。■记者 和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