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与肖芬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与肖芬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肖芬。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特公告通知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肖芬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清算义务人等其他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肖芬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
原贷款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借款人:熊曙光、贺菊晖
借款合同编号:361403583701000、361404948401000
担保人:熊曙光、周秀英、刘建国、李静、贺菊辉、习招平、深圳市中驰物流有限公司
担保合同编号:361303517403001、361303517403007、361303517404003、361303517404002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肖 芬
2018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