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株洲市芦淞区渔米之乡酒店遗失株洲市芦淞区地方税务局2006年3月17日核发的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税号:430425196701230033;遗失通用机打卷式发票300份,发票号码:20417501-20417800,
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