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5日讯 “一笔货款拖了六年,通过检察机关跨越地域界线进行执法监督,款项执行到位了。”今天,记者从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获悉,该院帮上海一家中美合资企业追回欠款46万余元。
6年前,上海某不锈钢有限公司和长沙某电子集团公司发生买卖合同货款纠纷。不锈钢公司长期向电子集团供应精密不锈钢制品。2010年,经对账发现电子集团拖欠不锈钢公司货款合计27万余元。2011年4月18日,上海市闵行区法院判决电子集团公司向不锈钢公司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利息和15212元律师费。随后,判决法院委托长沙市芙蓉区法院代为执行。因一直未执行到位,于2014年向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
在执行法官主持和检察官的斡旋下,第二天,不锈钢公司收到了法院转账的货款本金27万余元。但因欠款时间过长,产生的利息、违约金以及诉讼等费用,电子集团仍有款项未结清。不锈钢公司又向芙蓉区检察院申请执行监督。今年10月,芙蓉区检察院向当事人送达受理通知书,接着又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告知承办人姓名和法律职务的通知书。得知检察机关又一次介入,电子集团表示愿意归还剩余的款项。2017年11月7日,双方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书》,约定支付195000元,双方债权债务全部结清。
近日,电子集团向不锈钢公司转账195000元。
■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李永勇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