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0月19日讯 据长沙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日前发布的《关于调整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2017年度,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提至150元/人。其中困难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115元/人,由财政补助35元/人;城乡低保人员、“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义务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1-2级的人员个人不需缴费,由财政金额补助。
■记者 陈月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