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8月30日讯 因为中风入院治疗,却请来了外面按摩店的技师来医院按摩,谁知在康复科医生来按摩时发现几处骨折。病人及家属因此怪罪医院,拖欠9万多元医疗费,还在医院赖着不走,医院无奈只得向法院起诉。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排除妨碍纠纷案,判决被告王华(化名)办理出院手续并腾退床位给医院。
法院审理认为,王华到该医院住院治疗,向医院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医院、王华之间形成医疗服务合同法律关系。医疗服务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中,医方主要的义务是运用医学知识和技术,为患者诊断病情并进而施以相应的救治;患方主要义务是在接受了医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后,支付医疗服务费用。本案中,医院在收治王华后,针对其病情进行了治疗,医院认为王华病情稳定,满足了出院条件,并多次告知王华家属办理出院手续,王华未就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存在重大医疗过错进行举证,又不支付后续医疗费用,侵害了医院的合法权益。因此,对医院要求王华立即出院,腾退病床的诉请,法院予以支持。被告王华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刘明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