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明
周清:你出租给我公司位于黄兴路王府井通道的商铺,因你与他人纠纷,导致我公司无法在该商铺正常经营,我方曾于2016年3月27日因再次断电撤离本商铺,并通知你收回门面。据了解,现商铺所有权人与你的纠纷已进入诉讼。我方现再以登报方式通知你收铺。请见报后3日内来我司办理收铺手续。逾期视为已收回出租商铺。长沙迪信通电子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