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市人民检察院18日通报,柳州市柳南区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介入公众高度关注的幼儿园涉嫌购入“问题奶”事件。
连日来,柳州市“问题奶”事件持续发酵,因涉及幼儿食品安全问题,引发了幼儿家长震动和社会普遍关注。据此前通报,柳南区食药监督局执法人员日前通过执法检查发现,柳南辖区“柳州红日奶牛场”生产的10个品种的饮料和乳制品涉嫌存在无证生产乳制品、生产的产品标注过期失效的生产许可证号、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等问题。经初步查明,红日奶牛场是一家获许可生产含乳制品的企业,但不具备生产乳制品的资质,而这家牛奶场与当地29家幼儿园有业务往来。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