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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仲裁委员会公告 谭月明: 本会受理的[2016]长仲字第1 43号申请人唐秀华与你之间 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 向你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举证通知书、仲裁员名册等 有关材料,请你在本公告刊登 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 逾期即视为送达。你选定仲裁 员期限、答辩期、举证期分别 为公告期满后7日、15日、30 日内。申请人选定冯亚雄担任 本案仲裁员,如你未在法定期 限内共同选定仲裁员,双方亦 未在法定期限内就首席仲裁员 人选达成共识或委托本会主任 指定,本会主任将依法指定李 凤祥担任本案首席仲裁员、聂 钟敏担任本案仲裁员,三人组 成仲裁庭,并定于2015年7月 26日上午9时开庭仲裁。 本会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 蓉中路二段80号顺天国际财 富中心20层。 联系电话:0731-84898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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