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拟对湖南宏兴隆湘莲食品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6年1月31日,该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7148.8万元。债务人位于湘潭县天易生态工业园荷花中路,该债权以湖南宏兴隆湘莲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荷花中路土地3宗,湘潭县花石镇前进村土地使用权1宗、房产1栋,湘潭县天易生态工业园荷花中路房产9栋设置抵押,湖南农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其中1800万元债权提供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充足的注册资本、良好的资信证明等条件 ,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
公告有效期: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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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