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拟对湖南恒盾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6年1月31日,该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6467.6万元。债务人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怀义亭幸福路18号,该债权由湖南恒盾集团有限公司位于湘潭市雨湖区先锋乡怀义亭幸福路18号房地产、城步恒润竹木制品有限公司位于城步苗族自治县儒林镇的房产土地设置抵押,湖南宏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担保贷款700万元;湖南恒宇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保证担保贷款640万元,法定代表人及其配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充足的注册资本、良好的资信证明等条件 ,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
公告有效期: 15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30天,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信达湖南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 任宇光 联系电话:0731-84150358
电子邮件: renyuguang@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长沙市解放东路186号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 0731-84138188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 wangfei@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