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拟对湖南吐绿化工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6年1月31日,该债权总额(公告日前最近一个结息日的债权本息余额)为17871.7万元。债务人位于郴州市苏仙区桥口镇亚家山,该债权以郴州天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南吐绿化工有限公司位于郴州市苏仙区出让土地以及湖南吐绿化工有限公司和郴州方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机械设备设置抵押,郴州汇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为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湖南赣商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95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保证担保,郴州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郴州方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中金华南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法定代表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债权的交易对象为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并应具备充足的注册资本、良好的资信证明等条件 ,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该债权的有关情况请查阅我公司网站,网址www.cinda.com.cn 。
公告有效期: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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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
201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