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适当拓宽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范围,分散风险,稳定和提高投资收益。同时要求做好政策衔接,控制投资风险,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在促发展中壮大保民生的实力。
根据会议,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扩大到地方政府债券,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优质民营企业;允许基金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一级市场直接投资同业存单;还将基金的信托贷款投资比例上限由5%提高到10%,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