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1月10日讯 2个多月的时间里,他们为这批废品先后多次上门谈生意,谁知生意不成;因此起意偷盗,可惜偷盗“经验”不足没带工具,未能成功;本可就此放弃的他们,却又准备好了工具再次上门抢劫。近日,他们经长沙宁乡县检察院起诉,均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宁乡人刘小刚(化名)和两个朋友一直在家乡从事废品回收生意。去年11月,他们听说宁乡一建材厂有批废旧设备和电缆线要出手,便多次上门收购。谁知这批废品要价太高,生意谈黄了。于是刘小刚跟另外两个兄弟小军和小兵商量实施偷盗。第一次并没有成功,第二次被保安发现,他们本可以掉头跑掉,“但就是觉得非搞到手不可。”于是,他们捆绑了保安,抢走了400多斤废旧电缆,倒手卖了1万元。
宁乡县检察院方面称,抢劫比偷盗罪名重,三人因抢劫会多坐1年多的牢。而三人说,“以为这是废品,偷了也不犯法。”
■记者 梁筱石 通讯员 罗善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