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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5月07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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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替通行将纳入长沙“畅通工程”
多合流路口拟设交替通行指示牌 哪些地方可推行,市民提意见,交警将现场调研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黄娟 陈昂

    4月22日,长沙市湘春路省妇幼段,一些由西往东行驶的车辆越过路中间的黄实线,导致路面交通状况较混乱。记者 田超 摄

    4月22日,长沙市枫林路溁湾镇段,车辆有序通过丁字路口,这一段交通秩序较好,车辆通行较通畅。记者 田超 摄

    长沙两大知名博主在本报@Hi都市报微博上挑起拉链式交替通行的“赌约”后,不少网友吐槽是制度缺位导致长沙无法推行交替通行。对此,长沙市交警支队正面回应,长沙早在2008年就已经进行了交替通行的示范推行,今后拟在城区多合流路口设置交通指示牌,推行交替通行,并将其纳入通畅城市建设工作。 

    交警部门表示,长沙哪些路段需设置拉链式交替通行,欢迎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民警将进行实地调研,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黄娟 陈昂

    【示范】

    “大拉链”成功破堵橘子洲大桥

    说起“拉链式”交替通行,很多长沙驾驶员都会表示陌生。其实,早在2008年,交警支队就已经在长沙进行了示范推行,橘子洲大桥西口就是典型的灯控交替通行,也就是大“拉链”通行。

    5月6日早上8点,记者来到橘子洲大桥西上桥处。正值早高峰,过桥车流量不小,虽然有排队等灯情况出现,但随着红绿灯交替亮起,来自枫林路、麓山路的四个直行车道以及右转上桥的二条转弯车道,井然有序地依次上桥通行。在“六进二”的复杂交通情况下,一个红绿灯周期内,近150辆车有序地上桥通行。

    在6年前,这里曾是让长沙广大驾驶员谈之色变的最大堵点。“那时候早高峰坐公交车过桥,没得半小时下不来。”家住河西的市民黄先生对此感触颇深,当时橘子洲大桥西尚未安装红绿灯,过桥车辆互不相让,经常堵过了枫林宾馆。

    长沙市交警支队有这样一组数据,2008年橘子洲大桥的日交通流量达10万辆次,超过设计日流量5000辆次的近20倍,而高峰期间每小时内各方向驶入橘子洲大桥西进口的车辆达到4290辆,拥堵经常在早、中、晚高峰期出现。2008年11月,橘子洲大桥西段上桥处的红绿灯正式启用,交通状况立刻得到改善。

    “如今只要桥面不发生事故,很难造成大面积拥堵。”岳麓区交警大队民警介绍,信号灯将六条上桥车道车流的通行时间进行错时、分割,“交替通行带来的通行率提高、缓解拥堵等效果,大家有目共睹。”

    橘子洲大桥的成功示范,充分体现了交替式通行对于城市交通的作用。如今,银盆岭大桥、猴子石大桥及多处桥梁合流路口也已相继推行了交替式通行,优化交通效果明显。

    【解析】

    “拉链式通行”须符合两个原则

    “并非所有合流路口都能‘拉链式’交替通行”,长沙市交警支队秩序科副科长杨强解析,拉链式通行必须符合两个原则:一个是车道减少,多车道减为少车道,一般是在两车道变一车道的路段;第二个原则是汇流的车道是“同等级”的,同方向的,如果是辅道汇入主道,辅道车辆必须让行主道车辆,这种情况不适合“拉链式”。

    针对营盘路过江隧道合流路口,杨强实地分析表示,合流的两股车道一条是西往东的直行车道,一条是潇湘大道进入隧道的转弯车道,加上转弯车道还有较大的坡度,并不适合“拉链式”交替。科学的方式是根据实际车流量,优先保证西往东直行车道通行前提下,有序交替通行。“可以在合流路口处增设交通指示牌,提醒驾驶员交替通行,避免抢道引起不必要的拥堵。”

    路口设信号灯须满足多项条件

    不少网友认为,缺乏交通设施硬件的保障是交替通行难以在长沙推行的重要原因。他们质疑,既然灯控交替通行有效,为何不在合流路口都设置上信号灯呢?

    “设立红绿灯需满足路口、车流量等多项条件。”杨强表示,在路口设立红绿灯必须根据道路,车流量、交通事故状况等多项条件。

    在2006年6月9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全规范》中信号灯设置条件一栏,记者看到三年内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或3年内平均每年都要发生一次交通事故以上的路口,可设立交通信号灯;双向四车道主要道路满足高峰时段每小时1400PCU(1PCU=一辆桑塔纳小汽车的交通量),次要道路满足160PCU、平时8小时内达到900PCU的路口也可设立信号灯。此外,路口信号灯的设立工作并不是由交警支队一个单位“说了算”,一个信号灯造价约10万,这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还有网友提出,交替通行没有具体的操作准则,驾驶员依靠什么来判断该如何让行?

    对此,杨强表示,驾驶员遇到在合流路口首先要有交替通行的概念,不要刻意争抢。“一般情况下,根据道路的等级,次干道要让行主干道;按照行车方向,转弯车道要让行直行车道;从车流量来看,车流量小的车道要让行车流量大的车道。”

    交替通行

    并非无法可依

    长沙两大知名博主在本报@Hi都市报微博上挑起拉链式交替通行“赌约”后,很多网友吐槽,制度的缺位导致了交替通行在长沙不可行。 

    对此,长沙市交警支队处教科副科长肖强表示,交替通行并非无法可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如果在车道减少的路口、路段,遇有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不依次交替通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7条第1项规定,可以对驾驶人处罚200元;而在没有交通信号指示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未依次交替通行的,可以对驾驶人处罚100元。

    “不可否认,管理中对这类情况实行现场执法相对较难。”肖强表示,一旦造成交通事故或严重拥堵后,将对违法驾驶人严格执行处罚。

    延伸

    交替通行将纳入畅通城市建设

    “我们将在城区选取多个合流路口,增设交替通行的交通指示标牌,加大路面宣传。让更多驾驶员知道交替通行,了解交替通行,接受交替通行。”肖强表示,长沙市交警支队结合《道交法》实施十年将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交替通行就是其中一个重点。

    目前,长沙正在强力推进畅通城市建设,全面优化交通环境,推行交替通行也将纳入其中。

    广大市民尤其是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如果发现了适合拉链式交替通行的路段,可以拨打本报热线96258或@Hi都市报官方微博、微信告诉我们。交警部门表示,对于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将逐一实地调研,符合设置的路口,针对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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