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新快报就陈永洲收钱发表失实报道致歉,表示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目前,陈永洲因涉嫌损害商业信誉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道歉
新快报头版致歉
陈永洲失实报道
新快报27日头版刊文就该报记者陈永洲事件公开致歉。文章称,经警方初步查明,陈永洲受人指使收人钱财发表大量失实报道,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新闻真实性原则,报社对稿件的审核把关不严。事发后报纸采取的不当做法,严重损害了媒体的公信力,教训深刻。我们将以此为戒,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加强采编人员和出版流程管理,严格要求采编人员在工作中尊重事实,遵守法律,遵循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忏悔
陈永洲:违背了操守
同行应“以我为戒”
日前,陈永洲向办案民警坦承,为显示自己有能耐、获取更多名利,其受人指使,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连续发表针对中联重科的大量失实报道,致使中联重科声誉严重受损,导致广大股民损失惨重。陈永洲对自己的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深刻悔罪,向中联重科、广大股民和自己的家人道歉,告诫同行“要以我为戒”。
陈永洲表示“主要是贪图钱财和为了出名才这样做的,我被利用了”“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违背了新闻操守”。他说:“我自己也在反思,这些事情是怎么出现的。对当前的新闻媒体来说,我可能不是孤例,整个新闻行业应该以此为戒。”
谴责
中国记协:
严厉谴责陈永洲
所涉违规行为
26日,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表示,陈永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严重违背了新闻真实性原则,严重损害了新闻媒体公信力。新快报在长达一年的时间中连续发表多篇该记者署名的捏造事实的报道,严重失职,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维护新闻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坚决反对滥用新闻采访权,搞有偿新闻、新闻敲诈、虚假报道等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行为。
人民日报:
坚决反对新闻敲诈
守住记者职业底线
27日出版的《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指出,当许多记者怀着理想和道义,追问事实与真相的同时,也有一些害群之马,打着舆论监督的旗号,吃拿卡要、敲诈勒索,把本是服务大众的媒体,当成谋取个人、小团体利益的私器。这种行为,让公众厌恶,令同行不齿,也使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损害。坚决反对新闻敲诈,是维护法纪的需要,也是行业整风的需要。新闻工作者只有恪守敬畏事实、秉持正义的道德伦理,才能善用记者权利,不辜负社会寄予的厚望。
调查
十多篇报道自写仅1篇半
收受他人数十万元“酬劳”
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5月,一篇题为《一年花掉5.13亿元广告费 中联重科畸形营销高烧不退》的报道发表后,引发极大反响,中联重科不得不予以澄清。陈永洲对照原报道和中联重科的声明后发现,报社发表的文章实在是断章取义。报道将中联重科年报中约为5.128亿元的“广告及业务费等”归类为“广告费”。该项费用除广告费以外还包括差旅费、市场推广费等。
办案民警介绍,2013年5月27日,陈永洲无视两家正规会计师事务所公布的审计报告,发表题为《中联重科再遭举报财务造假 记者暗访证实华中大区涉嫌虚假销售》的报道。报道给中联重科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中联重科A股被迫停牌两天。
证据显示,2013年6月、7月,在他人授意和周密安排下,陈永洲先后向香港证监会、联交所和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中联重科。虽中国证监会及时答复,称“未发现造假”,但中间人认为负面影响已客观形成,达到了预期目的,先后多次给陈永洲数十万元人民币和数千元港币作为“酬劳”。
据陈永洲供述,他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先后发表的10余篇中联重科负面报道中,只有“1篇半”是自己在他人安排采访下完成的,其余都是由他人提供现成文稿,自己只进行修改加工就刊发。■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