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漫长教改路
◆1996年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要逐步取消事业单位的行政级别。
◆2010年7月29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2020年)》提出,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2010年9月26日
湖南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要求取消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
◆2013年2月27日
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明确提到“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选拔任用制度,推行校长职级制”。
三年教改,茶陵县中考成绩在株洲市排名由末尾跻身第一,优质生源逐渐回笼,茶陵三所高中二本以上上线率今年创历史新高。
茶陵改革者说,教育去行政化,摘“官帽”只是第一步。最终的目标是迫使校长走上职业化道路,让教师回归教育事业,专注于教学研究。
改革效果:
管办分离,走专业化道路
“改革就是放权。”县委组织部部长谢志军直言。
在这场改革中,权利层层下放。组织部放权给教育局,教育局再放权给校长。校长自主选聘学校行政班子,管理权和办学权开始分化。
校长掌握了人事权,才有更大的自主办学的权力。茶陵云阳中学校长颜文祥深有感触,今年云阳中学新上任的两位副校长曹志丽和刘福生是他早已瞄中的人才。“一个是茶陵县仅剩的株洲市学科带头人,一个是茶陵一中的教导主任。如果没有这场改革,我们无法共事。”
罗昭明介绍,今年茶陵第一批新上任的三名校长,都是享受了改革成果的幸运儿。年轻、优秀、无背景是他们的共同点。
“但放权不等于放任不管,还需要规范和监督用权。”谢志军说。组织部规范、监督教育局考察聘任校长的过程是否公平,教育局规范和监督校长是否滥用权力。
为保证大家专注本职工作,2010年出台的《意见》还规定,未经批准,县内行政事业单位一律不得从教育系统借调专任教师。“这断了教师的当官路,迫使教师只能沿着专业化道路继续走下去,专注于教学研究;迫使学校行政干部专注于学校教学管理,淡化了学校‘官本位’的风气。”谢志军说。
罗昭明亲身体会到这种转变,“原来只要上面有人打招呼,一个普通教师能迅速升到管理层,甚至副校长。现在老师只能凭借优秀的教学管理能力,一步一步往上走。”
改革制度:
末位淘汰,量化考核
末位淘汰制随之而来。
在新的考核文件中规定:
其任职学校连续两年在县内初中毕业会考、教学调研检测后三名,该学校校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导主任解聘或者转岗低聘;学校教学效果综合评价居全县后三分之一的学校,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和教导主任不得不聘或高聘。
罗昭明细数:“自2010年实行新的考核制度后,有三个校长因为考核不过关,被落聘或转聘。”
同时,学校对于本校考核成绩排名末位的教师实行淘汰分流,由教育局另行安排。对连续两年被学校提出异动的教职工,将做出带本人基本工资脱产进修一年或息工一年的处理。县直学校之间的教师交流,实行双向选择。县直学校、城郊中学进人“逢进必考”。
除了打破“铁饭碗”,教育局还取消了学校原自定的各项津、补贴,统一实行绩效工资制,教学质量定效益。
教育局要求每一个岗位都量化考核。校长根据工作量和工作效果,对全校教职工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二次分配;校长的3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教育局根据校长考核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调配,优秀校长1.6倍,良好校长1.4倍,合格校长1.2倍,不合格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为零。
这让学校全体教职工都绷紧了弦。绷紧弦的同时,茶陵教育质量也在逐步回升:全县中考成绩在株洲市的排名,由末尾转变为第一;优质生源逐渐回笼;茶陵三所高中二本以上上线率今年均创历史新高。
“这正是茶陵教改想要的成效。”茶陵改革者说,教育去行政化的最终目标是迫使校长走上职业化道路,让教师回归教育事业,专注于教学研究,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三湘华声全媒体记者 雷昕
改革
之困
湖南教改15年试点县市仅剩茶陵
自1998年起,湖南浏阳、湘西、株洲、衡阳等地相继启动了教育去行政化试点改革,但茶陵成为15年来湖南唯一坚持全县推行教育去行政化的试点县市。
“湘西地区零星几所学校还保留校长聘任制。”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说。
来自省教育厅人事处的一份2004年《湘西州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总结》中一针见血地指出湘西改革的问题。“部分县没有取消学校和校长行政级别;部分县和学校教师聘任工作有走过场现象……还存在极少数个别领导干预影响改革的行为。”
有教育系统业内人士直言:“到市一级,正科级学校几十所,官帽有几百个,甚至还有处级干部。这么多官员全被摘帽,如何安排?”在他看来,教育去行政化改革,只改下不改上,改革难以维系。
时间已过三年,教育去行政化的道路依旧云遮雾绕,即使是试点县市中唯一坚持至今的茶陵,改革者们也很迷茫,改革能走多远?如何走下去?他们没有一个明晰的答案,“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延伸
多地试点实行职级制
1993年,上海在全国率先提出了建立中小学校长职级系列的改革设想,并于次年开始在静安、卢湾两区先行试点。将校长分为五级十二等,即特级校长、一级校长(分二等)、二级校长(分四等)、三级校长(分四等)、四级校长(分二等),2001年扩大至所有普通中小学,2007年开始进一步推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
1999年,北京市西城区以及山东省潍坊市下属的高密市也开始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试点,其中,潍坊市2004年底在全市全面推行。
此后,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市,辽宁省沈阳市,湖北省武汉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等地也陆续开展了中小学校长职级制的试点。今年1月,山东省青岛市也迈入了试点行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