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我在内,人们对这个领域太不了解,不知道原来有这么多人在尘雾中挣扎生存,被尘肺病折磨。我会携这份沉甸甸的建议去全国两会,并于会上提交,希望能够帮到全国数百万的尘肺病农民工兄弟。”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
本报2月22日刊登的《微博“万言书”请救尘肺病患者》向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发出呼吁后,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与本报取得联系,表示愿意将尘肺病患者医疗及生活救助建议作为议案提交到全国两会。2月22日下午,谢子龙与记者一同探访尘肺病患者定点救治医院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我还要对这个群体做更深入的调查。”
工伤保险没办,新农合不管
在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78岁的刘桂林和53岁的黄宗次住在同一个病房里,相同的是,他们都患有尘肺病,不相同的是,刘桂林退休前在长沙的一个“大厂子”工作,有工伤保险,大部分的治疗费用都能够报销,而黄宗次则在小煤窑打工,工厂没有给他办工伤保险,新农合又没有将尘肺病纳入救助范围,医疗费用毫无着落。
省职业病防治院院长唐细良告诉记者,“全省有很多尘肺病患者,像刘桂林这样有保障的只是极少数,大部分涉尘企业属乡镇小企业,都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患病后,他们往往连自己的生活费都无着落,更无法负担高昂的医疗费。”
“大爱清尘”志愿者兰小珍对记者说,她的家乡娄底,尘肺病人数量过万,也鲜有能够得到有效救助的。
救命药不生产,药品供应无保障
更令人惋惜的是,即使得到了专业医院的救治,病人也面临“无药可用”的困境。
“现在尘肺病人需要的药物,很多都因为用量小而不被药品生产厂家生产,例如常用的特效解毒剂,常常就进不到药。药品供应得不到保障,尘肺病人的救治从何谈起?”省职业病防治院主任医师肖雄斌急切地对记者说。
肖雄斌告诉记者,尘肺病人到了二期、三期,基本已到不可逆的状态,但在早期和一期,却能够在很大程度上通过药物进行救治。缺药的问题,让尘肺病患者的一点点希望都成为奢望。
建议
尘肺病人的药物供应应由政府买单
建立尘肺病救助和补偿基金
对于尘肺病患者的用药困境,谢子龙和唐细良几乎同时提出建议:尘肺病人的药物供应应由政府买单。
“尘肺病治疗药品作为特殊的医疗需求,应当由国家出面,统筹安排,统一供应企业和渠道,这样才能最终解决药企因需求量小而拒绝生产以及尘肺病患者因药品费用高而负担不起的问题。”谢子龙说。
在“大爱清尘”公益组织起草的《关于切实解决尘肺病农民工医疗和生活救助问题的建议》中,也明确提出政府对找不到责任主体的尘肺患者提供医疗和生活救助,将尘肺病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统筹范围。建议称:尘肺病的大规模爆发与政府片面发展观以及监管不严和执法不力有直接关系。政府应承担经济发展的最终代价和经济转型期政府缺位的后果。
“已产生的尘肺病例是由于以前法律法规不健全、生产工艺落后、职业危害防护和监管机制不健全等历史原因造成的,要解决尘肺病患者的生存和医疗问题,需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民政救济(包括低保)、新农村医保、社会慈善机构参与的立体式救助体系。”
建议书表示,由政府牵头建立尘肺病救助和补偿专用基金,由政府和涉尘企业共同负担。企业按照吨煤或产量收取,也可吸纳社会慈善资金。
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记者 洪雷 王文
背景
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几成空文
对于尘肺病患者缺乏保险制度保障的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的规定,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或职业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可据调查,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在现实中很难实行,几近成空文。对此,建议书称,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制度必须得到落实,同时,社保经办机构对未参保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享有追缴权。防止用人单位以恶意注销、解散来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