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你2012年12月24日未办
离职手续擅自离开公司,公司
多次与你联系未果,至今无法
联系。现根据相关人事制度对
你作除名处理。自2012年12
月25日起李晓与公司无任何关系。
湖南双菱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