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残忍杀害11人,并将被害人分尸灭迹,云南晋宁连环杀人案曾轰动全国。10日,制造这一系列惨案的“杀人魔”张永明受到了应有惩罚,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残忍杀害11人的故意杀人犯张永明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案发
11人遭无端杀害并被分尸
2012年5月,有媒体曝出昆明市晋宁县晋城镇有多名男子接连失踪。公安部和云南省委、省政府先后派出刑事专家工作组以及由公安部领导带队的案件督察组,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案件侦办和责任追查工作。
鉴于晋宁县连续发生多人失踪恶性刑事案件,2012年5月23日,当地党委政府决定免去晋宁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达琦明和晋城镇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赵会云的职务,另有10名警员被追责。
经警方20多天的缜密侦查证明,当地男子张永明涉嫌故意杀人,有11名男性遇害并遭碎尸。随后,张永明被依法逮捕。
张永明系晋宁县晋城镇南门村人,被抓时56岁,1979年曾因故意杀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经多次减刑,张永明于1997年出狱返回晋宁老家。
调查
因入狱事件疯狂报复社会
经警方侦查,自2008年以来,单身独居的张永明在其居住地附近行人稀少的路段,趁人不备,对单独行走的陆家龙、刘荣、胡兴越、采云伟等11名受害人实施暴力袭击,用胶带勒死受害者后,还通过碎尸、焚烧、掩埋等多种方式销毁罪证。
破案后,警方在张永明住处、晋城镇西门村附近一枯井及一圆形水坑内等地,分别找到了11名被害人的部分尸骸、衣物及随身物品。据当地村民谢顺生介绍,警察在张永明的家里挖了4天,菜地里又挖了3天,他亲眼看见两个筛子和一个泡沫箱,筛子把土都过掉之后,剩下的就是骨头,都不超过5寸。
为何要杀人?据记者了解,刑满归乡后的张永明,村委会给他分了田地,政府为他办理了低保,但他不思悔改回报社会,反而变本加厉以怨报德,冷酷并疯狂地报复社会。
判决
一审死刑,拒向死者家属道歉
2012年7月29日,昆明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永明故意杀人案。
昆明中院认为:被告人张永明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当庭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永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法庭上,张永明没有表示出丝毫愧疚和后悔,并拒绝向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永明未上诉,检察机关未抗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裁定同意原审判决,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死刑执行命令,10日上午,昆明中院将张永明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惨案背后
多名受害者家属
为寻子倾家荡产
2012年5月,晋宁县多人接连失踪的消息逐步传开。
据失踪者胡兴越的家人介绍,2011年8月胡兴越失踪后,全家便踏上了寻人之路,晋城附近的村庄他们都走遍了,先后花费近5万元。“儿子的照片隔一段时间就要洗一些出来,发给人家”,谈起儿子,胡兴越母亲的眼眶又泛红了,“要是能够找到儿子,他还可以再回学校去读书”。
采云伟的母亲在儿子失踪后,经常从入夜哭到天亮,饭也吃得极少,“寻人启事起码发了七八百份了,农村养大一个孩子不容易啊”。一家人把晋城镇附近的黑砖厂找了个遍,倾家荡产后,还去楚雄、大理等地寻找,但还是毫无音信。
直到张永明落网,这两名受害者的家人不得不接受一个事实,他们的孩子,永远也不可能回来了。
■综合新华社、
三联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