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错过校车,13岁学生倪某某步行上学,被15岁的阿平(化名)绑进防空洞后用红领巾连续勒颈三次致倪某某身亡。12月26日,昆明市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然而,本案被告人阿平作案的理由,竟是想挑战警方的办案能力。被害人亲属的代理人陈律师透露,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13岁少女上学途中惨遭毒手
5月15日早晨,家住昆明呈贡新区倪家营村37号的倪某某由于感冒没有赶上校车。在步行前往离家4公里的学校时中途失踪。5月21日早上10点,在距学校700米的一个防空洞中,有村民发现了倪某某已被烧焦的遗体。
不久,警方破获此案。残杀倪某某的凶手,是一个仅比倪某某大两岁的少年阿平。5月28日阿平落网。检方随后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将其批捕。
检方查明,5月15日上午7点左右,15岁的阿平在倪某某上学的路上,将倪某某强行带至倪家营村昆河铁路的一个防空洞内,用红领巾将其勒死,后焚烧尸体并逃离现场。检察机关认为,鉴于阿平作案时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嫌疑人在庭审中表现冷静
12月26日,昆明市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这起刑事案件。据倪某某的亲属介绍,15岁的阿平在法庭上表现得很平静,一点也不慌张。他承认自己杀人焚尸的事实,并表示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阿平的辩护人认为,阿平刚开始只是想“抓个人来关几天”,并不是要杀人,后不小心才将倪某某勒死,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行为,所以应以故意伤害论处,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对于作案动机,阿平曾在本案侦查期间供述,老家在昭通镇雄的他,6岁半便随打工的父母到昆明生活。他很不适应在城里上学的生活,经常到案发的防空洞打发时间。阿平称,早在本案发生以前,他因为自己“玩失踪”,其父母报案没有引起警方的注意,便萌生绑架人以试探警方态度的想法。
供述细节
杀人焚尸后到学校接弟弟放学
据阿平供述,案发当天,他突然想起要去绑架人的事,便没有去上学,沿着铁路往学校方向走,并带上了事先准备好的煤油和树枝来到防空洞,从洞内出来,正好碰见倪某某迎面走来。他尾随身后勒住倪某某的脖子,并用手捂着她的嘴将其带进防空洞。一个多小时后,倪某某说肚子饿,他便用红领巾把她的手绑起来,并用绳子绑住了她的脚。等他买来东西时,倪某某自己设法挪到了洞口边。而就是这个行为激怒了阿平。“我知道她想跑,就拉着她往洞深处走,她开始挣扎。”挣扎过程中,他顺势将红领巾结成的活扣套进倪某某的脖子处,并用力把扣子拉紧,前后拉了3次,直至倪某某没有了挣扎。在意识到倪某某已经死亡后,阿平为了拖延警方破案时间,残忍地往倪某某身上浇煤油,并点燃。
做完这一切走出防空洞,阿平到水塘边洗了个手,并在先前遇见倪某某的地方放下了倪某某的眼镜。下午3点,阿平到学校接弟弟放学。■据都市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