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26日讯 已于8月30日经长沙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今日提交到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提请批准,大会表决通过后,该法律将正式生效。按规划,到2020年,长沙将建设12条轨道交通线路,线路总里程将达465公里。
今天分组审议时,省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对《条例》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同时对民间资本开放、票价制定程序等规定提出各自的看法。
票价:政府定价应开听证会
《条例》规定,轨道交通票价依法实行政府定价。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应当执行政府确定的票价,不得擅自调价、变相涨价。
刘清君委员指出,《条例》就如何制定票价没有程序规定,没有明确指出确定票价应该开听证会。刘清君说,“修建地铁首先是让百姓满意,法律应该从根本上防止公益性事业变成垄断性企业,非营利性应该在法律中得到明确。”
乘车:宜放宽对特殊人群限制
《条例》中,此前备受关注的“乘坐地铁时禁吃东西”的条款已删除。禁止行为共5条,主要是禁止在车内吸烟、随地吐痰、大声喧哗和播放音乐等条款。
第42条还特别规定,精神病患者、智障者、行动不便者、醉酒者、学龄前儿童应当在健康成人的陪护下乘车。邹学明委员提出,这一款限制的幅度过大。有些拄拐杖的残疾人也是行动不便者,不能限制他们乘坐地铁的权利。不仅如此,修建地铁时应该以人为本,方便特殊人群乘坐地铁。
“再比如,第37条乘车要求中规定:乘客禁止携带犬只、家禽等动物乘车。如果盲人带导盲犬是否可以乘车?”
运营:地铁单位开发房地产受争议
《条例》第17条规定,经市政府批准,轨道交通建设单位、运营单位可以在轨道交通设施用地范围内依照本条例规定,从事房地产、广告、物业管理等综合开发活动。邹学明委员提出,允许开发房地产,口子是否开得太大,公益性的地铁公司是否应该进行房地产开发值得商榷。
■记者 李国平 实习生 李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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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铁首台盾构机出发
近日,长株潭城际铁路首台盾构机“城铁I号”从滨江新城站出发,现已往开福寺站方向前挖36米。
“城铁I号”于今年5月从广州运来,组件均为长株潭城际铁路量身打造。
“城铁I号”从滨江新城站出发后,沿杜鹃路向东,过长沙船舶厂后入江从银盆岭大桥两主墩间穿过,最后到达开福寺站。
长株潭城际铁路总投资233亿元,截至本月中旬全线有近50处开工,完成投资21.33亿元。建成后,时速可达到200公里。
■记者 叶子君 通讯员 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