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经衡阳市土地储备与经营委员会第4次会议审定,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由衡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衡阳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七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2012]网
挂13号
[2012]网
挂14号
[2012]网
挂15号
[2012]网
挂16号
[2012]网
挂17号
[2012]网
挂18号
[2012]网
挂19号
位置
雁峰区岳屏镇前进村三组
蒸湘区呆鹰岭镇新阳村
雁峰区白沙街道塑田村
雁峰区白沙街道塑田村、白沙大道以东地段
雁峰区岳屏镇前进村北至欧家町路、东临蒸湘南路
蒸湘区呆鹰岭镇中平村
蒸湘区联合街道杨柳村
面积
(亩)
29.29(其中规划道路面积2.2亩;绿化带面积为1.85亩)
57.15(含规划道路及公共设施绿化等划拨用地5.26亩)
10.46
9.78
13.81(含规划道路及公共设施绿化等划拨用地3.21亩)
204.84(规划道路及公共设施绿化等划拨用地根据城市规划确定)
36.70(规划道路及公共设施绿化等划拨用地10.27亩)
土地
用途
城镇住
宅、商业
城镇住
宅、商业
城镇住
宅、商业
城镇住
宅
商 业、
城镇住宅
城镇住
宅、商业
城镇住
宅、商业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
控制在
4.0以内
控制在
2.5以内
控制在
1.8以内
控制在
3.5以内
控制在
3.0以内
控制在
3.0以内
控制在
3.5以内
建筑密度
≤28%
≤28%
≤30%
≤30%
≤30%
≤28%
≤25%
绿地率
≥35%
≥35%
≥35%
≥35%
≥35%
≥35%
≥35%
出让
年限
住宅
70年
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商业
40年
70年
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住宅
70年
商业
40年
住宅
70年
商业
40年
交地
标准
仅完成征地和
房屋拆迁
仅完成征地和
房屋拆迁
仅完成征地和
房屋拆迁
仅完成征地和
房屋拆迁
仅完成征地和
房屋拆迁
仅完成征地和
房屋拆迁
仅完成征地和
房屋拆迁
起始价
(万元)
3514.8
4000.5
836.8
782.4
1795
20484
4037
保证金
(万元)
700
800
167
156
360
4100
808
增价幅度
((万元/次))
15
30
5
5
10
100
20
备注
以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挂牌公告起止时间为: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9月9日;报价起止时间:2012年9月10日8时至2012年9月19日17时;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 2012年9月17日 17时。
注:
1、界址点见附件;
2、挂牌成交总价款不含契税、新菜地开发基金、社保费、征地和房屋拆迁外的其他费用(多通一平、地上地下附着物及设施搬迁、高出起始价部分的交易服务费等),以上费用由竞得人另行负责缴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但申请人有土地闲置行为的,历年中有欠缴土地价款行为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竞买的,均不予受理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仅限于网上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仅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衡阳市国有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系统进行。凡通过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USBkey、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衡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衡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矿业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等文件,有意竞买者可登陆衡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www.hyblr.com)查询。申请人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报名竞买。
五、申请人应当在挂牌报名截止前登陆衡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矿业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向衡阳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并支付保证金。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络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事项:
1、请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到现场踏看地块情况,如参与竞买,视同对地块详细情况有清晰了解。
2、以上条款由委托方负责具体解释。
联系地址:
衡阳市高新开发区芙蓉路1号市国土资源局交易大厅
网 址: www.hyblr.com
业务咨询电话:
0734-8850551(衡阳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
0734-8850602(衡阳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联系人:唐先生 任小姐 胡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