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月4日讯 如果无法提供供货商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超市将不能销售月饼。9月4日,长沙市天心区工商局查处了一批没有“出处”的月饼。
长沙市工商局对市面月饼大检查,委托第三方检验机构抽检了5个批次月饼,对月饼的微生物、致病菌、甜味剂、重金属、防腐剂等16个项目进行检测,相关结果将于近期公布。
在韶山南路一家大型超市内,一款品名为“南北特”的纸袋包装月饼引起了工商人员的注意。工商人员要求超市方提供供应商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产品检验合格报告。不料,超市方找寻好久,仍未翻出相关凭证。工商人员要求超市马上将相关产品下架。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最好到正规场所买月饼,仔细看清包装上的商品信息,并保留购物小票,出现问题可拨12315举报。■记者 杨艳 通讯员 粟秋慧